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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上海12月20日电(通讯员林桢淑)男子以帮人追踪定位为饵,先后用安装费、服务费、保证金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。2022年9月16日,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2021年5月,大学生小丽在网上购买了游戏陪玩服务,可没过多久,对方便消失了。小丽想通过网络软件定位此陪玩的位置追讨费用,于是在网络上搜索“定位软件”找到一款“XX科技有限公司”的定位软件广告,并添加了“客服”企业微信。“客服”称可根据买家的手机型号制作信号源导航跟踪定位软件,对对方手机号码进行实时监控。小丽找人心切,便毫不犹豫将2800元软件安装费转账至“客服”提供的银行卡号。
然而,软件安装好却无法使用,“客服”回复称,前面支付的是软件的制作及安装费用,要实现对聊天记录、短信、通话记录等实时活动的监控,还需支付服务费3000元。无奈之下,小丽选择了继续转账。随后,“客服”又发来了一份保密协议书,称追踪定位会泄露第三方个人隐私导致数据混乱,要求小丽支付5000元保证金,使用软件后将所有聊天记录删除,保证金便会退还。这一次,虽然小丽有点疑惑,但其急于找到陪练讨个说法,便支付了保证金。“客服”又以系统出问题,技术人员正在维修,软件被工商局查封无法使用等理由哄骗小丽继续支付钱款,小丽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
经查,被告人潘某便是该名“客服”,潘某先前做网站推广业务时,得知某些网站推广链接里有人做虚假定位骗钱,就学着以帮人追踪定位为诱饵从事诈骗活动。其在网站上发布“准确找人、成功查找上千人”的推广词,并留下微信号等“鱼儿”上钩。2021年2月至5月间,潘某通过上述手法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钱款1.8万余元,后潘某将钱款用于赌博挥霍,并与被害人中断联系。9月16日,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(文中出现人物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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